使用的化妝品

《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》要求,兒童化妝品指供年齡在12歲以下(含12歲)兒童使用的化妝品,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種類,選擇香精、著色劑、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,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、不用原則,同時應關注其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。 “寶寶的皮膚都很嬌嫩,少一點刺激當然很好。”市民範先生表示,無論是成人,還是孩子,化妝品肯定少不了化學成分。。成人用不用無所謂,但對於孩子來說,作爲家長有時儘管新規定執行在即,但對於很多孩子家長,特別是一些剛爲人父母的年輕人來說,在選購此類產品時,普遍表示不清楚,並感到有些茫然。正在某超市專櫃挑選一品牌潤膚霜的王女士告訴記者,她的選擇標準主要是品牌和價格,就會感到糾結。要是能真正實現化學成分“零添加”,家長們自然首選這類產品。 兒童化妝品配方不宜使用具有諸如美白、祛斑、脫毛、止汗、除臭、育發、染髮、燙髮、至於產品的化學成分則不太注意,也不知道有什麽具體規定。 健美、美乳等功效的成分,不鼓勵使用基因技術、納米技術等製備的原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