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的化妝品

《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》要求,兒童化妝品指供年齡在12歲以下(含12歲)兒童使用的化妝品,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種類,選擇香精、著色劑、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,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、不用原則,同時應關注其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。 “寶寶的皮膚都很嬌嫩,少一點刺激當然很好。”市民範先生表示,無論是成人,還是孩子,化妝品肯定少不了化學成分。。成人用不用無所謂,但對於孩子來說,作爲家長有時儘管